一、企业负债时股东应承担何种责任
公司出现欠款情况,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如下:
-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度为限度,对公司承担责任;
-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购的股份数量为界限,对公司承担责任;
- 存在出资瑕疵的股东,需在尚未缴纳的出资本息范围内,对公司债务无法清偿的部分,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。
通常情形下,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公司债务理应由公司自身承担,股东一般不会承担公司债务。这是因为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,所谓有限责任,是指公司成立时,股东需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,足额缴纳出资从而获取股权。当股东全额完成出资义务后,其责任实际上已履行完毕。此后,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,与股东并无关联。
二、公司债务催收需关注哪些法律要点?
在公司追讨债务过程中,应当留意以下法律问题:
- 债权必须真实存在且具备合法效力;
- 注重留存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各类证据;
- 积极查询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;
- 严格关注诉讼时效,避免超期,同时保留好催收记录与证据,必要时可作为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;
- 若债务存在担保,需在担保期限内主张相关权益 。
三、公司债务能否进行转让
公司债务是可以转让的,但需满足以下条件:该债务是合法有效存续、且能够进行转让的债务;债务人与受让方就债务转让达成一致意见;并且债务人获得了债权人的同意。
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(新北区)是1992年经国务院批准最早成立的52个国家级高新区之一,位于常州市北部,北纬31°48’~32°03’,东经119°46’~120°01’。北濒长江,南至沪宁铁路,与武进区、钟楼区接壤,东与江阴市和天宁区交界,西接丹阳市和扬中市。面积439.16平方千米。2013年末,新北区户籍人口47.75万人。区人民政府驻河海街道河海中路。2016年11月,常州市新北区被国家旅游局评为第二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。2017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区。2017年12月,当选中国工业百强县区。2018年9月,《2018年中国百强区发展白皮书》在京发布,当选2018年中国百强区。国务院2002年4月3日批准:调整常州市部分行政区划,常州市郊区更名为新北区。新北区辖原常州市郊区的河海街道、三井乡和龙虎塘、新桥、百丈、圩塘 4 个镇以及原县级武进市的薛家、安家、魏村、罗溪、西夏墅、小河、孟河 7 个镇。区人民政府驻河海中路。